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行政救濟法
Administrative Remedy Law 
開課學期
103-2 
授課對象
司法組  
授課教師
葛克昌 
課號
LAW3161 
課程識別碼
A01 33120 
班次
01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7,8(14:20~16:20) 
上課地點
法1403 
備註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且 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6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32LAW3161_01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授課方式以教授講授課程及修課同學研究案例報告交錯進行。課堂中將討論八至十個行政救濟實例。實例研討之進行方式為:先以實例帶入,接著進行相關法理之闡述分析,同時帶入相關連之司法院解釋,最後將法理具體適用於案例。為增加同學在課堂上的參與感,並安排「問題思考與討論」,為課程一部份。 

課程目標
期以經由實例討論之方式,使修課同學能瞭解相關法理之同時,亦能適用於具體案例,並以報告及討論之方式,訓練修課同學邏輯思考及批判能力。 
課程要求
修習本課程前,應先修畢行政法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吳庚,行政爭訟法;葛克昌,行政程序與納稅人基本權,2012年4月三版,翰蘆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